旅办发〔〕号
关于印发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各分行:
按照《关于做好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推荐工作的函》(旅规财函〔〕号)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项目成熟度、开工条件、市场前景、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银行共同组织专家遴选了个旅游项目,确定为《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旅游部门和当地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的分行要建立银旅协作机制,积极推动优选旅游项目落地,协调解决项目单位投融资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密切跟踪优选项目进展情况,为优选项目的招商和融资做好服务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支持优选旅游项目优先获得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贷款贴息资金。
二、相关银行各分行要积极支持优选旅游项目建设,将优选项目纳入各分行项目储备库,尽快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确保优选项目顺利推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支持。
三、请各省级旅游部门和各相关银行分行年底前将优选项目落地等相关情况联合报送国家旅游局和相关银行总行。
附件: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
国家旅游局联系人:罗筱
联系-
邮箱:chanyechu
cnta.gov.cn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公室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
中国银行办公室
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
招商银行办公室
平安银行办公室
兴业银行办公室
浙商银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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